近日,江苏睢宁县付女士的父亲在徐州一家纺织公司打工时因病离开,导致这两个月的实际月工资只有105元左右,这让他难以理解。付女士父亲介绍,付先生今年53岁,在徐州宏伟智能纺织有限公司工作约8年。 2025年7月,付先生因髋关节持续疼痛就医,被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诊断为“股骨头缺血性坏死”。医生建议休息一个月并定期复诊。从那时起,他就一直在公司休病假。然而,病假期间,付先生的工资低于预期。付女士提供的工资记录显示,父亲9月份的实际工资为105.05元,10月份为105.03元。 “扣除五项保障和一笔住房公积金后,我只得到了一份100多块钱,确实很低。”付女士说,他曾多次与工厂谈过,也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过。记者查询发现,付先生的公司成立于2017年,主要从事棉纺加工业务。记者多次尝试联系该公司,但没有得到回复。针对病假期间工资标准问题,苏县稽查大队一名工作人员澄清说,按照《江苏省工资条例》规定,职工病假期间,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%。”我们收到付女士的投诉并予以受理。目前正在处理中。”该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,当地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,因此病假期间工资应该在1600元左右。“公司目前的做法涉嫌违法。”d付女士表示,父亲的病可能与他长期从事体力劳动有关,但一直没有承认职业病。他希望公司能够依法支付病假工资,并妥善处理后续医疗和劳动力问题。目前,该事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。